【项目属地】
浙江·杭州
【项目概况】
杭州地区仓储服务项目
【投标人资格要求】
1、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; 2、投标方应拥有自主产权仓储库房(自有土地或仓库产权)或库房为铁路单位库房并与投标人签署仓储合作协议,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,并且仓库要达到消防丙类标准(具有消防丙类资质文件或铁路及市级以上证明); 3、投标方仓库必须安装防雷设施,并且每年经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防雷检测合格; 4、投标人仓库货物保险额不得低于:5000万元人民币,提供保险单; 5、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,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聚烯烃产品仓储管理服务项目业绩至少一份; 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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